【轉授權爭議】部落客不可不知的真相
最近因為愛評網未經部落客同意,即將部落客之圖文轉授權給其他平台利用,並把圖片標為愛評網的,而未掛上原作者名稱!此部分情節已經算是侵權了,後來去查證後發現:
根據愛評網服務條款4-2:
「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、傳送、輸入、公開傳輸或提供至本服務時,視為您已永久、非專屬性、無償的授權愛評網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,無條件使用,包括但不限於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該等資料,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。您對此絕無異議。您並應保證愛評網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轉授權該等資料,不致侵害任何他人之智慧財產權,否則應對愛評網負損害賠償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。」
說真的,一般部落客註冊前,並不會去看這些條款,有些人可能會覺得無所謂,反正愛評網可以替我們導入流量曝光,又或者有口碑券可以搶!的確,若看短期效益,愛評網說真的還不錯,但以長期來說,如果您真的有心當部落客,這個條款將會縮減您的權益,甚至害您產生違約情況,其中的利害關係如下:
1.在此條轉授權存在的情況下,其他平台/旅行社/餐廳等,根本不需要跟原作者一一要求授權,只需要透過該網站,即可買到大筆的文章資料庫!
2.若您未來想出書!書商為了出版利益,可能會請你先把相關文章下架,不得把書本相關授權在短期內轉給別人,此時若該網站很白木,直接用你的內容出一本相關的書或雜誌,即可能會害你產生違約狀況。
3.該條款下,廠商把你的文章自行出刊發行,並不需要經過您的同意,也不需要付您版稅!
光是以上三點,就足以讓您的價值被壓縮掉了,別人根本不需半毛錢就可以跟您資源共享,還可能害你賠錢!
*目前國內平台上,愛評網、無名、窩客島、Mobile01都有上述的侵權條款。
*痞客邦、PChome、樂多部落格、blogspot則無侵權條款,建議選擇這幾個平台當據點。
部落客權益需要尊重,我們寫的心血不是別人可以濫用的,也希望所有人在勾選所謂的 XXX網站條款時 都要仔細看清楚,感謝熊幫我們整理出來,幫忙分享出去了,謝謝。